关于区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城市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粤消安〔2017〕30号)要求,现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公告区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
附件:区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
广州市花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张家真,联系电话:020-61283119)
附件
区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